男子非法加工銷售煙花爆竹 獲刑8個月處罰金1萬元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    制作:  江南小編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訊  孫昂、全媒體記者陳建新報道:1月4日,記者從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依法對上訴人柳某某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柳某某犯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沒收上訴人柳某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000元,由扣押單位依法上繳國庫。

  該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柳某某在未辦理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于 2022 年 4 月至 2022年 7 月期間,從葉某某(另案處理)處購買擦炮藥物餅子,并將上述材料發放至村民家中進行非法加工并銷售。現已查明,被告人柳某某將上述擦炮銷售給了黎某某(另案處理),銷售金額達 176650 元。

  據悉,該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后,柳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值班編輯:周章云

  值班審核:郭寧

  值班編委:傅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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