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邀會”竟是“定時炸彈”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訊 錢思進、戈敬、全媒體記者舒曉燕報道:未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多次以“邀會”的名義,通過口口相傳的形式向撫州市臨川區(qū)某鎮(zhèn)及其周邊地區(qū)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近日,記者從檢察機關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徐某某因非法“邀會”均被判刑并罰款。

  2020至2022年,王某某、徐某某二人通過微信群邀請入會成員,同時在群里公布每期會費并通過電子支付收取會費。

  所謂的民間“邀會”,實際上就是假借傳統(tǒng)活動的名義,來非法吸收不定向群眾的資金,其“邀會”形式大致為:設置196期邀會,每期600元,每月進行2到3次接會,參會人員以競拍最低價的形式獲得接會資格。取得資格的如果沒有繳納過會費的要按照競拍價格支付會費,如果已經(jīng)繳納過一次的則按照600元上交,在這之后,由王某某將繳納的金額與會費一起交給接會人員。

  然而,這種“擊鼓傳花”式的集資手段根本就是一顆定時炸彈,一旦沒有人進行下一期的接會,或者會費量減少,這顆“炸彈”就會立刻爆開。果不其然,2022年底,王某、徐某某無法繼續(xù)運轉(zhuǎn)該模式,“邀會”停止,參與者血本無歸。截至案發(fā),該“邀會”涉案人數(shù)達到了43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150多萬元。

  該案于2024年9月9日移送撫州市臨川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撫州市臨川區(qū)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7日作出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檢察官借此提醒,該案例并非個例,現(xiàn)在的非法集資并不一定是以大家常見的公司融資、房地產(chǎn)融資的方式出現(xiàn),隨著宣傳普法的不斷進行,廣大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認知越來越深刻,不法分子為了達到自己險惡的目的,用盡各種手段來包裝、掩飾自己的非法集資行為。廣大群眾一定要擦亮自己的雙眼,最重要的是要克服僥幸心理,對來路不明的投資渠道打起十二分的警惕,如發(fā)現(xiàn)有異常行為的存在,可以及時報警或撥打12309檢察熱線進行咨詢。

  值班編輯:傅藍天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傅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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