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業主單位承認水環境治理效果未達到要求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確認存在違法分包等情形 鷹潭市住房和建設部門正采取措施補救
鷹潭市老城片區排水系統改造及東湖水環境治理工程涉及面廣、持續時間久、百姓關注度高。本報于2024年9月報道了該工程被舉報偷工減料、違法分包一事,記者持續跟進得知,相關部門已初步查實項目存在違法分包等情形,施工單位或將面臨數百萬元處罰。
此外,由于東湖水質未能達標,當地正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實施東湖水體治理工程。
文/圖 王經緯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蘭春

▲ 此前曝光破損的路面已經完成了修復。
■現狀
設計有“瑕疵”,雨污管網存在混接
鷹潭市老城片區排水系統,因年代久遠、設施落后、雨污分流不完善,造成排水不暢、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低。同時,受其影響導致東湖水質變黑變臭,四海路沿線、火車站廣場、贛東商城、白露涵洞、市八小等路段區塊也曾被淹,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
2019年,鷹潭市正式立項啟動老城片區排水系統改造及東湖水環境治理工程,著力完善市政排水設施,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有效解決老城區雨污混流影響環境問題、排水不暢影響居民生活問題。整個工程耗資巨大,持續時間長,百姓關注度高,且被舉報存在偷工減料、違法分包等情況。
日前,本報記者再次前往項目業主單位——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該局工程部負責人鄭煒稱,該項目水環境治理的效果,一直沒能達到要求。
在分析具體原因時,鄭煒說道:“項目比較著急,前期排查不夠徹底,設計也存在系統性的‘瑕疵’,導致雨污管網出現混接,東湖水體沒能達到我們要求的Ⅳ類水。我們在做排查,收集工程上存在的問題,以便后期整改。”
公開的資料顯示,2024年3月至4月,經督察發現,鷹潭市東湖已經多輪整治,由于截污井附近管道破損,污水直接進入東湖,西岸水體仍為劣V類。
■核實
初步查實存在違法分包,涉事公司或面臨巨額罰款
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業主單位,鷹潭市老城片區排水系統改造及東湖水環境治理工程如此重要,是如何監管的?
鄭煒回復稱,該工程設有項目部,牽頭單位是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從工程開工到實施階段,該局一直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問題仍然存在。
該局副局長趙永華則直言,這是鷹潭市一項比較特殊的工程,當時沒有監管,部分工程就連招投標都沒有進行。據悉,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處置。
除了工程不達標,該工程此前還被舉報存在違法分包的問題。本報進行報道后,業主單位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此事調查進展如何?
趙永華回復道,該局已啟動對該工程的立案調查,其中的違法分包行為已初步查實,中電建水環境治理技術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中電建生態環境集團有限公司)以勞務分包的形式將2個標段分包給撫州市臨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合同金額分別為6000萬元和1.6億元。該工程存在出借資質承攬業務、多級分包行為,另外還存在肢解分包行為。
趙永華提供的材料顯示,該局已對涉事公司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上述兩家涉事公司或面臨數百萬元罰款,當前正在進一步調查。
■進展
正采取相關措施,進一步改善水質
由于東湖水環境治理工程未能如愿讓東湖水體變為Ⅳ類,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業主單位的身份,重新啟動了鷹潭市東湖清淤補水工程以改善東湖水質。據公開信息,該項目主要涉及為東湖清淤工程、活水系統建設、截污管廢除等。鄭煒稱,該項目已于2024年下半年啟動。
此外,鄭煒進一步介紹稱,該局正在和中電建生態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就“合同中止”事宜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出來以后,工程結算才能有新的進展,該局才能另找一家公司對雨污管網混接等問題進行整改。
針對此事,江西省政協委員劉良歡分析認為,涉及重大項目建設,地方政府應完善項目論證相關制度、加強前期調研工作,特別要加強項目的全過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介入處置。如果項目存在重大缺陷或漏洞應及時中止,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距離記者赴鷹潭采訪已經2個月時間了,中電建生態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及撫州市臨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是否已經被處罰?東湖清淤項目進度如何?3月27日,記者撥通了鄭煒電話,其表示正在開會,晚點再聯系。不過,截至發稿前,本報未收到該局的最新答復。
值班編輯:傅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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