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評|挖野菜別“撒野” 嘗鮮切莫“嘗險”

來源:      |    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評論員 張建新

  春雷起,春菜鮮。隨著氣溫轉暖,不少人一手拿鏟、一手拎袋,在踏青親近自然之時,熱衷于挖野菜嘗鮮。4月20日,大慶日報微信公眾號以《你挖的婆婆丁,可能“價值”500元!》為題,提醒市民挖野菜時勿破壞綠地(公園、景區、綠化帶等地),否則要被處以500元罰款。

  近期,在社交平臺上,約“搭子”挖野菜也很火,并稱之為“打野”。這既可以滿足社交、休閑需要,還薅到了大自然的“羊毛”,嘗到了春天的味道。但在“挖呀挖呀挖”的熱潮之下,不文明的“打野”行為也屢見不鮮,由此產生的種種問題和安全隱患,更應引起重視。

  從環保角度來說,肆意“打野”有破壞植被之憂。

  薺菜、蒲公英、馬齒莧等野菜本身也是植被,在穩定區域土壤結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些人野蠻挖野菜,“掘地三尺”“斬草除根”,將茂密綠地挖成了“瘌痢頭”,對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水土保持等方面造成破壞。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如果是在江河的大堤上胡掘亂挖,導致水土流失,甚至有潰堤之險,屆時“打野”者被嚴厲追責,恐怕悔之晚矣。

  從權屬角度來說,隨意“打野”易產生矛盾糾紛。

  野菜野菜,并非采到筐里就是“你的菜”,而要看“誰的地盤誰做主”。況且,野外之菜也不都是野菜,人家的山林、自留地、菜園子長的,自然不能去“打野”,否則就成“打劫”了。據央媒欄目《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四川成都一些不文明的“打野”行為引起了當地村民的不滿——剛冒尖的春筍就被挖走,鮮嫩的魚腥草被成片拔起,甚至有人將農戶種植的名貴中藥材,也當作野菜挖走了,給村民帶來了損失。如此野蠻“打野”,輕則有口角之爭,讓人敗興而歸;重則要承擔法律責任,遭受懲處索賠,何苦來哉!

  從出行角度來說,任性“打野”有人身安全之危。

  深山野外,地形復雜,植被茂密,手機信號極差,不熟悉者進入,危機四伏。翻閱新聞,在奔赴川岳“打野”的過程中,有意外出車禍者、有迷路被困者、有跌落山崖者……野外雖難見豺狼虎豹,但有蛇蟲蜂蝎,還有天氣突變、山洪暴發等不可預估險情,無不對人構成威脅。近日,遵義市紅花崗區涼水井一女子在山上挖野菜時,被捕獸夾夾住腳,幸及時報警才被救出。野外,意味著更多的意外,踏足山野,當心存敬畏之心。

  就食材方面而言,恣意“貪嘴”有食物中毒之險。

  現實中,許多人對野菜的認識存在誤區,認為野外的就是“綠色”的,但其生長環境也有可能被粉塵、殺蟲劑等污染。此外,一些野菜,有毒的與無毒的長得類似,難以區分,一旦誤采誤食,后果不堪設想。3月25日,廣東佛山一家六口就因誤將斷腸草認成了五指毛桃,將其用來煲雞湯,食用后全家中毒,幸虧及時送醫搶救才脫險。《中華預防醫學雜志》最新數據顯示,我國每年野菜中毒事件發生500余起,受害人數超過3000人,其中占比高達65%發生在春季。可見,“毒從口入”并非個例,這個虧,最好別吃。

  其實,有農業專家指出,野菜之所以沒有被廣泛種植,產量也不高,其口感、品質不佳是主要原因。也就是說,在一片“野菜熱”中,野菜并非傳說中的那么“鮮”。

  退一步而言,即便想去湊挖野菜這個熱鬧,也要注意:野外之地并非法外之地,“君子愛‘菜’,應取之有道”。別為了嘗鮮而“嘗險”——此險既為逾越法律之險,也為生命安全之險。

  值班編輯:奚同北

  值班審核:范俊杰

  值班編委:朱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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